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从__2006___年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截至后,双方无意见,合同期延续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计算机软件维护服务:
1.服务方式:包年服务
合同期间乙方对甲方的___台台式机、 台笔记本、 台服务器(以后简称:甲方托管电脑)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在合同期间,甲方需要服务的电脑数量有变化,每增加一台台式机,一月的维护费增加__30__元,每增加一台笔记本或者服务器,一月的维护费增加__50__元。
2.服务程序:
如果甲方电脑出现故障,乙方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内提供上门服务,但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上门服务次数每周一次,具体时间为星期_三_。hetong.11665.com甲方出现突然事故,乙方免费在2小时内响应并派工程师去解决问题。
3.服务范围: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电脑设备的维护,具体的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三. 合同总额
合同总额:人民币__ __元(大写___ ______)。
四. 友情链接
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每月预付的方式,付款时间为每月1号至10号期间。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只提供软件维修服务。如果甲方电脑或网络的硬件出现问题并且需要乙方维修,甲方需另外支付硬件维修费。
2) 如果甲方需购买电脑配件,乙方可代为购买,甲方需另外支付费用。
3) 甲方有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的义务。
4) 乙方有按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电脑软件维护的义务。
5) 甲方有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向乙方付款;或在乙方催告后,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足额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服务的费用;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服务义务;或不及时、按约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所提供服务无法达到甲方预期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其已收取的但未提供服务部分的服务费用。
七.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八.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具体服务内容
总则:
北京天骏科技公司要用优质的服务、高超的技术、极强的责任心为甲方解决计算机软件维护方面的后顾之忧。
技术方案: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乙方会为甲方制定一套计算机管理方案,主要目的是从技术上对甲方的网络和计算机进行优化,对甲方员工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管理和约束。
其中包括甲方的网络拓扑图、病毒预防方案。
具体服务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 乙方对甲方托管计算机的计算机软件和网络进行维护,具体内容如下:
a) 杀毒软件、病毒库的升级
b) 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升级
c) 交换机的维护
d) 网卡的维护
e) 计算机硬件故障的判断
f) 计算机软件故障的处理
i) 服务器的维护
j) 企业信息化的咨询、规划
附件2:托管电脑清单
序号 cpu 内存 硬盘 主板 显示器 备注
移动电话入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
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
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
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
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
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
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
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
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
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
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
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
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
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
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
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
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
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
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
信费用超过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
至少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
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
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
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
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
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
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
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
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
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
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
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
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
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
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
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
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 2 )有权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和接受相应的通信服务。
( 3 )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 4 )需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交纳使用固定电话服务的费用。
( 5 )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当客户资料或付费方式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 6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中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 7 )办理过户业务后,通信公司向新客户收取原客户未结清话费。
2 、中国网通集团吉林省通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 2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 3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
( 4 )为建立与用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 5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通信技术的需要,有权进行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 、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协议相应中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 1 )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 2 )未经本公司收权,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出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权的,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 3 )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 4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通信业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通信业务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 1 )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非法通信业务经营;
(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 3 )以保证金、担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权的;
( 4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本公司将相应减免障碍期间的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2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欠费停机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不计,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四、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法律效应。
五、附则
1 、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鉴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应。
2 、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凡涉及到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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