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员工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
深圳市装饰行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装饰行协会
代表员工总数:______________ 代表用人单位总数: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
职务:装饰行业工委会主席 职务: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协商代表人数:10名 协商代表人数:10名
产生方式:民主推选 产生方式:民主推选
委托授权 委托授权
深圳市装饰行业工资协商协议书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本行业工资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hetong.11665.com
基本原则及方式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涉及工资协商问题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对话;
(二)公平、公正、公开
(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四)合法、合度、合理。
第二条 根据行业特性,本行业工资协商过程得采用自下而上、逐层推举、渐次授权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本行业工资协商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工资分配及相关问题
第四条 本行业实行如下工资分配制度:
(一)除初级职员以外,从事经营管理(含技术人员)及行政事务的固定人员实行等级工资制。
(二)从事临时劳务工作的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
五条 本行业固定人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月。
(一) 从事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依如下等级确定工资: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工资不低于_____元/月;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职员、中级职员)工资不低于____元/月;
(二)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作人员依如下等级确定工资:
1、主设计师以上工作人员的工资不低于_____元/月;
2、设计师及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_____元/月。
上述工作人员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最低基数的____倍。
第六条 本行业临时劳务人员(含木工、电工、焊工、安装工、泥水工、油漆工)及一线服务人员(含预算员、材料员、财务员、安全员、采购员、仓管员)依如下等级确定工资。
1、高级人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日;
2、中级人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日;
3、初级人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日。
初级职员、勤杂工人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元/月。
第七条 本协议第4条、第5条、第6条所涉人员统称为员工。“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标准工资。
第八条 本行业固定人员年度工资增长幅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社会物价水平等因素,得由甲乙双方在年度工资协商时另行商定。
第九条 本行业各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工作人员全额支付其本月工资;临时劳务人员的工资可按月清结,亦可即时清结;按月清结的,亦须于每月25日之前清结完毕。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作人员工资。
第十条 本行业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员工加班加点工资依其本人标准工资为计算基数。
员工因法定事由致其标准工资低于深圳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深圳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本行业建立年度工资协商制度
本行业应于每年5—7月间,就本行业下年度工资分配事宜进行协商。
本行业年度工资协商的内容,依本行业工资分配变化情况适时商定。年度工资协商达成协议的,该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行业年度工资协商的协商代表非因法定事由不予更换,且得依原有授权依法履行职责。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
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深圳市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官方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名??称: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学校性质: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学?历: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原工作单位: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1.依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四)款第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属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