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影片著作权人)名称:
地址:
乙方(发行者) 名称:
地址:
甲乙双方就影片《××》发行权许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 影片的国内发行权(含影院放映、电视播放、录像制作发行权)转让给乙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年内,甲方不得将上述影片以相同形式转让给第三者使用,也不得进行营业性或非营业性放映。
第二条 乙方按自发行之日起 年内发行该片所得发行收入的 %向甲方支付发行权费。
第三条 影片的发行收入包括35毫米、16毫米、8.75毫米三个片种及电视播放、录像制作所得收入,该片发行后 年进行一次结算。全部结算周期以发行期满 年为限, 年后所得发行收入归乙方所有, 年后,如合同双方需增印拷贝复映该片时,所得收入的分成问题,再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四条 上述影片发行权费中包括下列各项原底素材和拷贝,以及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各项宣传品素材:
1.画面原底片一个;
2.光学乐、效、语混合声原底片一个和乐、效、语混合磁带、国际磁带一个;
3.片头尾字幕和片中唱词字幕底片一个;
4.35毫米全新原底标准拷贝两个。hetong.11665.com
各项素材应包括光号带、光号卡、十格片、技术鉴定书等所有附件。
上述拷贝及各类素材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前送交乙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鉴定,如不合格,由甲方负责退换。
第五条 各项原底素材的使用与管理,双方均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原底素材移交给乙方后,洗印发行拷贝和复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统一安排,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为做好影片宣传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影片的下列宣传品素材:
1.影片说明书(包括内容提要、演职员表、主要人物介绍)两份;
2.完成台本一份;
3.海报稿(包括片种、片名、演职员表等)一张;
4.彩色120剧照反转片 张,并附剧照说明;
5.6英寸黑白剧照 套(每套 张)和与黑白剧照画面相符的120底片,并附剧照说明;
6.4寸黑白主要人物试装照片,不同角度拍摄的各一张,并附演员姓名和剧中人姓名。
第七条 影片的修改、删剪、暂停和撤销发行,双方应按电影审查机关的通知执行影片在正式公映前撤销发行,甲方应将已支付的发行权费退还乙方,已制作发行拷贝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影片在正式公映 年内撤销发行,甲方向乙方退还 %的发行权费,并承担乙方制作发行拷贝等费用的 %;影片在正式公映 年后撤销发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影片的修改由甲方负责,影片修改后影印拷贝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影片于首轮映出完毕后,如有观众反映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并提供影片上映第一年(满12个月)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
第九条 如第三者对本合同规定的影片著作权归属提出异议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日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延长事宜并续订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影视剧版权转让合同范本
影视剧版权转让合同范本
作者: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 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 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3.……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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