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约人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国内公司)
公司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公司名称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取得乙方名为《 _________》、《 _________》两部合共____集电视连续集剧本 (以下简称“该剧本”)的独家拥有版权之电视节目在中国大陆之独家制作及发行权,现双方欲就版权的细则达成以下的协议:
(1)甲方获得该剧本的独家拥有在中国大陆的版权,全权处理该剧的“小说、电影及电视剧原著改编权”(以下简称为「是项权利」)并与乙方订立及签署本合约及其一切有关的文件。
(2)乙方为是项权利的拥有权。甲方欲向其购买是项权利,俾使甲方拥有是项权利及使用该剧的名称、改编该剧的内容和拍摄电视剧集、电影及小说等权利。hetong.11665.com是项权利的转让,甲方愿意支付总额人民币 万元正(¥,______)予乙方作为取得该剧在中国大陆的独家版权。乙方已于合约书内表示同意是项权利的转让并接受该酬金作为唯一的代价。双方同意酬金须于本合约书签署日起计____________天内支付。此外,乙方同意甲方因行使上述权利而制作的产品;其永久版权及因此而衍生的一切利益及权益只属甲方独有,与乙方无涉。
(3)乙方保证自合同签定之日三年内不会将《 _________》 《 _________》两部电视剧集的中国地区播映权销售于任何第三者在中国地区播映。如因此而使甲方蒙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乙方同意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宣称并无亦不会授权任何第三者享用甲方的部份或全部授权。
(5)乙方保证并无把上述权利用作任何借贷或抵押之用,或牵涉于任何财务安排及法律纠纷之中。倘甲方因行使或处置上述权利而蒙受任何经济的损失,乙方同意承担一切的后果。
(6)甲方可自由使用、处置、转让或授权任何第三者行使上述权利及自行与第三者订立任何条款。除此之外,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向第三者收取任何报酬或利益,与乙方无涉。
(7)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与第三者订立任何条款导致甲方无法自由使用上述权利或于行使上述权利时受到任何限制或约束,或导致甲方须向乙方或第三者缴付除本合约书内第(2)条条款所订的酬金以外的任何费用、金额或负上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8)乙方同意倘有任何第三者侵犯甲方所获授的权利,甲方可自由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务以保障及维护上述权利,唯一切因此而引致的费用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必会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动以维护上述权利的完整性及独有性及在甲方的要求下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9)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协助,包括签发有关的授权书予甲方,俾使甲方可有效地行使上述权利及证明其为上述权利的独家及合法的版权人。并同意配合甲方在大陆的造势宣传。
(10)本合约书的内容必须保密,不许外涉予任何第三者。倘任何一方披露本合约书内任何保密内容予第三者,此举被视作违约论。违约者须承担一切的后果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11)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合约书内的任何条款,并予接获另一方的通知要求履行有关的责任三十天后,仍没有作出任何补求,将被视作违约论。违约者须承担一切的后果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12)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书的订立,解释及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不可撤销地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的排他性司法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画册知识产权使用版权及注册申明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国家版权局关于下发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示范出版合同的通知
目前,在对台港澳版权贸易活动中,版权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所签订的权利授让合同存在着形式不统一,内容简繁各异,主要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而且也给版权管理机关审核合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们结合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特点,本着简便、实际、有效、易行的原则,拟制了适用于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示范出版合同,以供版权所有者、使用者签订合同时参考。
附:
出版合同
甲方(权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元/每千字〕+〔基本稿酬%/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月内出版该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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