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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hetong.11665.com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五、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六、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七、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投保单

(说明)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用于客户在分期购车时投保的信用险。

 投保人

地址

电话

被投保人

地址

电话

共同购车人

本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直系亲属: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厂牌型号:

牌照号:

发动机号:

车驾号:

购车价格:人民币____(¥____)首期付款:人民币____(¥____)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分____个月,____期还款,每期还款人民币____元。

投保金额:人民币____(¥____)费率:%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投保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包括抵押清单)属实,同意以本投保单及其附件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对贵公司就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并认同;同意自保险单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被保险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保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投保单上投保人指分期付款的购车人;  2.被保险人指分期付款的售车人。


信用借款合同书

_________银借合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                 ││                │                 ││借款单位      公  章  │贷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负责人             章││                │                 ││经办人           章 │                 ││                │                 ││开户银行及帐          │经办人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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